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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象牙走私典型案例

  1、沈阳海关“1127”走私象牙案:2013年11月27日,中国籍旅客郑某乘坐KE831次航班由韩国首尔飞抵沈阳,进入海关监管现场后,未向海关关员递交申报单,现场关员在对其托运行李进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疑似象牙制品影像。经现场关员开包查验清点,内有14袋食品包装袋(2个大袋,12个小袋),其中2个大袋和7个小袋内有疑似象牙制品(珠)毛重9.12公斤,共计1226颗,经侦查扩线,缉私部门锁定一个在境外雇佣马仔走私象牙的团伙,首犯在肯尼亚遥控指挥,向境内走私象牙制品。2014年1月19日凌晨,在公安部、林业局和驻肯使馆的大力支持下,以及与非洲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的紧密协作下,海关总署缉私局境外抓捕工作组成功将主犯薛某从肯尼亚内罗毕押解回国。中国政府首次就打击濒危物种犯罪实施境外抓捕行动。目前除美国外,中国是第二个在濒危物种执法方面采取跨境抓捕的国家。

  2、2014年7月25日,北京海关邮办处快递科在对埃塞俄比亚进境邮件查验时,查获疑似象牙制品6件,净重21.5千克。该2个邮件收件人名地址均为指向石家庄某地,经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

  3、2014年10月4日、9日,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查获犯罪嫌疑人邰某从日本邮寄的7个邮包,邮单申报品名均为工艺品(木工品),经查验并送相关部门鉴定,邮包内实际货物为象牙18根,价值人民币386.7万元。

  4、2014年7月,合肥海关查获一起通过邮递渠道走私象牙入境案,查获涉嫌走私入境象牙79.4千克、豹皮4张,经鉴定认定象牙价值人民币330.83万元,豹皮价值人民币24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尹某和王某合谋通过邮寄渠道从境外走私象牙入境销售牟利。

  5、2014年9月13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林某从埃塞俄比亚乘坐ET682航班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查获疑似象牙10根、疑似象牙段37件、疑似象牙筷子48根、疑似象牙手镯215个、疑似象牙手串16串、疑似象牙项链22条、疑似象牙印章7件,共计10根疑似象牙及345件疑似象牙制品,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经鉴定,上述物品为现生象象牙制品341件(重量71.115千克)和12整根现生象象牙,价值共计人民币596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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