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文物1168件,仅一级文物就有125件,很多文物是首次发现,
甚至填补了考古发现的空白
把宁静还给牛河梁
——辽宁“11·26”特大文物案告破
牛河梁,地处辽西、蒙东、冀北交界处。这里陆续发现的大型祭坛、女神庙、成群的积石冢等,不断向世人证明,5000年前,这里萌生、发展、繁荣过一种史前文化——红山文化,这是中华文明起源的“满天星斗”中不可忽略的一颗璀璨明星。牛河梁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北方老家”。
5000年来,牛河梁如一位老者默默地守护着文明的见证。可是,最近屡屡有不法分子袭扰,让他不得安宁。日前,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最大的文物犯罪案件,把宁静还给了牛河梁。这个被命名为“11·26”的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175名,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其中以红山文化典型器物玉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等最为珍贵。
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仅一级文物就有125件
据朝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超介绍,近年来,一小撮觊觎红山文化丰富地下埋藏的不法之徒在辽西、蒙东区域频繁活动,并悄然将手伸向了牛河梁遗址。2014年下半年,牛河梁保护区第6号、12号地点相继出现探挖痕迹。
2014年7月,朝阳市公安局应时而动。他们通过搜集、研判来自河南、河北、内蒙古等地的信息,准确捕捉到一些不法之徒正向朝阳地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结的情报后,及时成立了由文保分局主侦、相关警种配合的专案组。当年11月26日,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立为全省公案;随后,公安部又将其列为公安部督办2015年1号案件。
侦查员乔装改扮成各色人物,潜伏于盗掘团伙成员经常出没的城镇、村落,调查走访群众上万人,追踪足迹遍及辽宁、内蒙古、黑龙江、河北、河南、陕西、山西等7省区,行程10万多公里,获取相关线索数千条,终于侦查出以姚某某、冯某为首的,以盗掘红山古文化遗址文物为目标的盗掘团伙10个,并将百余名涉案人员逐一纳入视线,一举抓获。
专案组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仅一级文物就有125件。“很多文物是首次发现,甚至填补了考古发现的空白。”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辽宁管理处处长张桂莲介绍,已经鉴定的红山文化玉器、双耳带盖红山彩陶以及辽代绿釉鸡冠壶、三彩釉子母狮形砚滴、灰陶羊尊都是国宝级文物。
盗墓手法专业 销赃链条完整
“11·26案件”抓获的盗掘团伙活动涉及面之广、专业化程度之高、犯罪手段之多为近年来罕见。
专案组认定的盗掘团伙核心人物姚某某,内蒙古宁城县五化镇人,曾因盗窃文物被刑拘过,取保后又重操旧业。他身边聚集了许多盗墓贼,但因其贪婪自私,分赃不均,团伙不断裂变,派生出许多小团伙。这些小团伙虽然单干,但经常请姚去现场把脉、传授“经验”,倒卖文物链条与他也多有交集。
司某某、邸某某等15人,原来只是案发现场周边的农民和无业人员,看到别人盗墓“致富”,逐渐开始模仿,并形成团伙,除在本地作案外,还向内蒙古、山西一带流窜。凌源市原乌兰白镇哈巴气村村支部书记南某某,见附近村民盗墓“致富”,也组织村民盗掘古墓葬14次。
“在朝阳市公安机关出手之前,盗掘文物犯罪几成滚雪球发展态势,并逐渐形成盗掘和销赃的完整链条,其集团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特征非常明显。”李超告诉记者。
冯某原来只是一名农民,2013年加入盗掘团伙,并逐渐成为骨干。专案组介绍:冯某团伙作案目标较为准确,盗取的文物级别较高,并且有比较成熟的销赃网络,能短期内变现获利。专案组在追缴该团伙文物时,追缴回国家一级文物18件。该团伙在喀左小河湾红山文化遗址盗掘的一件“丫”形玉器,获赃款72万元;一件方形玉璧,卖了60万元。
让人心寒的是,本案中频繁出现公职人员身影,还有一些人打着博物馆工作人员、文博协会、收藏协会等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辽宁省考古研究所技工邓某,在2011年一次考古挖掘中,挖出一枚玉猪龙,趁人不备,装入自己腰包。次年冬,经过内蒙古敖汉旗博物馆工作人员刘某某介绍,几经辗转卖到天津,获赃款320万元。团伙成员高某某,利用红山文化协会会长身份做掩护,建立红山文化QQ群,为文物的非法交易推波助澜。
“11·26”案件横跨7省10市,涉及10个团伙166人,涉案184起。之所以能够大获全胜,得益于朝阳公安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形成的打防管控“四位一体”办案模式以及全国公安机关的通力合作。多年来,文物执法一直存在“两张皮现象”: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性很强但能力有限,公安机关又因其他业务繁重无暇顾及,往往难以形成合力。朝阳公安主动作为,加大文物保护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文物部门无缝衔接,从而为成功破获“11·26案件”提供了体制基础。
(本报记者 李韵 毕玉才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