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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收藏:私自买卖磁条卡或构成犯罪

  哈尔滨日报3月2日讯 赵渤锴  一张被芯片卡替代的银行卡,若干年后可能身价几百甚至几万,您信吗?近日,记者走访哈尔滨市各大古玩城发现,在这些民间收藏中,一种名叫“信用卡收藏”的类别正渐渐被玩家熟知并日渐火热。对此,有银行界的业内人士表示,内部信息完全作废的信用卡或因年份、发行量等信息待价而沽成为收藏品,但来路不明的磁条卡,贸然收购交易或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在哈药古玩城,记者看到平日里我们司空惯见的作废磁条信用卡,正被摆在柜台一角,由多名评鉴玩家估出其含金量。品评的主要因素为该卡的发行年份、发行数量、是否为贵宾卡等。一张卡片大小的磁条废卡,因生肖卡和发行量少被定为500元。另据现场收藏信用卡多年的王师傅介绍,其本人收藏的中国银行1985年发行的金珠海信用卡,目前市场价已飙升至30多万元。

  对此,一位银行界的业内人士表示,如今国内各大正规收藏品市场上并无银行卡拍卖,这就说明此种收藏仅限于民间。另根据我国《刑法》第177条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均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见,无论磁条信用卡是否报废,单就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这条,已触犯刑法,因此收藏爱好者在收藏时要问清卡的来源,慎重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