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玩店女老板“杀熟”,多次从地摊买回象牙制品,再以高价卖给老顾客。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戈某提起公诉。
戈某在本市朝阳区某收藏品市场经营一家商铺,退休的朱某是她的老顾客,经常光顾她的店。一次,朱某来戈某店里看东西,顺便问起戈某有没有象牙手镯,表示自己想买个象牙的手镯,戈某让朱某过两天再来。随后,戈某就去另一个文玩市场地摊上花1000多元买了一个象牙手镯。过了几天,朱某再次来戈某店里,戈某就把之前买的那个象牙手镯以3000元左右卖给了朱某。
过了两三个月,朱某又去戈某的店里。由于了解到朱某比较喜欢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戈某主动让朱某看店里一本拍卖书,上边有一些象牙笔掭的图,朱某看后表示想买,然后戈某又到文玩市场地摊上买了一个象牙笔掭,随后又价钱翻倍卖给了朱某。
就这样,2012年至2013年间,戈某未经批准,先后非法向朱某出售象牙手镯1件、象牙笔掭1件、象牙笔筒1件,净重共计1.509kg,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62876元;于2014年4月27日非法收取朱某购买1枚象牙扳指等物品的定金5000元,并代其存放于商铺内,该枚扳指净重25g,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042元。
检察官胡乩生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任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要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行政许可的前提下进行。此案中,戈某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刘晓玲)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