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发现:
女儿在陈某的画室接受一对一私教,12日回家后女儿走路吃力,精神不振,洗澡时发现孩子的内裤很脏。女童口述:
“女儿告诉我陈老师对她猥亵的详细经过,并哭着说,陈老师叫她不能告诉父母和任何人。”医生诊断:
“外阴7点钟处有一约0.3cm擦伤、充血。”
“事情已经过去了10多天,我们希望简阳市警方依法严肃惩处猥亵女童的陈某!”26日下午2时56分,一名自称潘婷(化名)的网友,在资阳当地论坛发帖称,她4岁的女儿在一名私教家里学画画时,遭到了老师陈某猥亵。27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简阳警方获悉,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相关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
事件原委
画室回家后 女儿很萎靡
潘婷在网帖中说,12日,她把4岁多的女儿圆圆(化名)送到简阳下西街的陈某家里补习学画画。“当我接到补习完的女儿后,圆圆哭丧着脸说,她脚痛不能走路,我以为是孩子撒娇,便背着她回到家里。”潘婷说,回家后,她发现女儿走路吃力,精神不振,晚上我给女儿洗澡时才发现,孩子的内裤很脏,还留有白色的粘糊物,“我觉得很奇怪,问是如何弄脏的,她始终不肯说,我也就没有在意。”
“连续两三天来,女儿总是精神恍惚,也不正面回答我任何问题。”潘婷说,她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严肃地对女儿说,要她必须说实话,做个诚实的孩子。“直到15日晚上,女儿才告诉我,陈老师对她猥亵的详细经过,并哭着说,陈老师叫她不能告诉父母和任何人。”据了解,圆圆从今年春节后,一直在陈某家接受“家庭式补习”。
阴部充血擦伤 老师被刑拘
圆圆说出实情后,家人立即带着圆圆到简阳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经该医院医生诊断,圆圆阴部有红肿和擦伤。”潘婷说。记者看到,圆圆的“病情证明单”出具时间为17日15时40分,载明的诊断病情为“外阴炎”,“检查情况”一栏写道:“该幼女外阴发育正常,外阴7点钟处有一约0.3cm擦伤、充血。”家人拿到检查结果后,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27日,记者从简阳市警方获悉,16日接警后,次日将陈某挡获,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陈某,40多岁,在简阳一小区楼里开办画室。随后,记者找到了陈某的画室地址,其位于一单元楼5楼,附近居民对画室很熟悉,画室以其父亲的姓名命名。“已开很多年了,主要培训国画。”一知情者说。
专家建议
儿童幼小 更应重处猥亵者
如何让其他幼儿避免发生圆圆类似事件?虽然家长可以提升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然而幼儿一对一面对犯罪嫌疑人时,往往没有能力保护自己。
对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说,根据相关案例统计发现,幼童遭受性侵、猥亵的主因,还是家长监护不到位。“父母一定要有监护和保护意识,不能将孩子委托给不信任的人看护和管教,特别是一对一这样的培训,家长应该陪同孩子一起。”
“现在很多提法是要提高孩子的保护意识,这也是应该的。”张雪梅说,但还应该给性侵、猥亵行为进行严惩和震慑,猥亵、性侵儿童应该与普通猥亵、性侵案件进行区分,在社会上传递性侵、猥亵幼童可重罚的信息,改变嫌疑人认为性侵、猥亵违法成本低的认识和想法,“对孩子来说,有些猥亵幼童案件,可能比强奸造成的伤害更加严重。所以从量刑和定罪上来说,应该重新考虑,或者将强奸的概念拓宽,达到严惩的目的,不能让人觉得猥亵相对于强奸就可以轻判。”